【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31日是今年繳納房屋稅最後期限,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按時繳納,避免受罰。民眾可透過金融機構、超商、自動櫃員機、線上查繳稅系統、行動支付APP等多元方式繳納。繳納期間以「行動支付APP」或「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納房屋稅,即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Panasonic吹風機(EH-NA9A)或500元超商提貨券。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房屋稅繳稅方式多元,繳納期限內民眾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超商,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線上查繳稅系統、行動支付APP(如台灣行動支付、twallet、ezPay簡單付、i繳費或8大公股銀行網銀APP)等方式繳納。
沈政安提醒,請民眾在期限內繳納房屋稅,避免受罰,如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沈政安說明,民眾如沒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遺失,可上網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房屋稅繳上查繳稅系統」,使用已註冊的全民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完成繳稅;如單筆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稅單至櫃檯繳稅;或透過行動裝置至Play商店或AppStore下載「中稅e把照」APP,安裝完成後即可線上申請補發稅單。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房屋稅繳稅方式多元,繳納期限內民眾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超商,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線上查繳稅系統、行動支付APP(如台灣行動支付、twallet、ezPay簡單付、i繳費或8大公股銀行網銀APP)等方式繳納。
沈政安提醒,請民眾在期限內繳納房屋稅,避免受罰,如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沈政安說明,民眾如沒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遺失,可上網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房屋稅繳上查繳稅系統」,使用已註冊的全民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完成繳稅;如單筆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稅單至櫃檯繳稅;或透過行動裝置至Play商店或AppStore下載「中稅e把照」APP,安裝完成後即可線上申請補發稅單。
發佈日期: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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