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明上路 市府搭配托育一條龍 福利再提升
【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中央「準公共化托育」1日上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31日指出,中央政策將搭配台中市的「托育一條龍」政策,讓育兒津貼的受益人數倍增,福利再提升;社會局指出,未來未滿2歲幼兒,且所得稅率未達20%家庭者,未送托者均可領取每月2,500元,送托者則至少可領取每月6000元補助;而2歲至6歲的幼兒且送托者,市府社會局依舊提供3,000元補助。
行政院宣布全國性「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及「擴大育兒津貼」自明日實施。其中政策核心包括擴大育兒津貼對象,以及「建置準公共化教保服務機制」創造穩定招收、改善教保服務人員薪資、降低家長育兒成本及確保服務品質,政策推出後市府及與中央展開全面性溝通,積極讓中央準公化推動符合臺中市托育一條龍社會投資的精神與作法。
自明日起,中央的育兒津貼免除就業審查,凡所得稅率未達20%家庭,且未使用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未滿2歲幼兒均可領取每月2,500元補助,如果是第三名子女再增加1,000元,家長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而所得稅率未滿20%的家庭,若是送托未滿2歲幼兒至加入準公共化的合作單位,政府將協助支付每位兒童每月6,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8,000元,低收入戶家庭1萬元,若為第三名子女再增加1,000元。只要符合上開資格,家長送托15日內,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及托嬰中心為家長提出申請。
至於滿2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由於中央準公共化政策未提供送托的補助,因此市府社會局將延續「托育一條龍」模式,只要幼兒接受合作單位的居家及托嬰中心的托育服務,社會局依舊提供3,000元補助,期待如此可以減輕家長育兒負荷,造托育就業人口
社會局也指出,因準公共化教保服務與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費用補助」正處於制度銜接期,社會局對於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或托嬰中心舉辦多次說明會議,只要在今年9月底前,與社會局簽訂中央的「零至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契約書」,所收托非三親等內的幼兒,該家長其申請資格可追溯至8月1日。
如果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或托嬰中心暫不加入,基於信賴保護及維護家長送托兒童權益,社會局會維持補助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費用」每月3,000元至今年12月31日。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明上路 市府搭配托育一條龍 福利再提升
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明上路 市府搭配托育一條龍 福利再提升


發佈日期: 2018-07-31
新聞分類: 地方政治生活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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