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繳納期間為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民眾,包括現金、晶片金融卡、信用卡、行動支付、線上查繳稅等方式均可繳稅,其中除了信用卡繳稅可能產生手續費,其餘方式無須負擔手續費,提醒納稅人依限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今年繳納房屋稅,多元繳納方式如下:
(一)現金繳納:
1、至各縣市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
2、新台幣2萬元以下的稅額,可至萊爾富、全家、7-11及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3、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kiosk)查詢列印繳納單至櫃檯繳納。
(二)晶片金融卡繳納:持晶片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或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轉帳繳稅。
(三)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以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的信用卡,或納稅義務人本人的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為166#,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或7)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
(四)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繳稅: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台灣行動支付(股)公司及8大公股銀行共同推行之「台灣Pay」、簡單行動支付(股)公司推行之「ezPay簡單付」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推行之「i繳費」),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
(五)線上查繳稅: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網址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Hou_Login)線上繳稅,並可查詢繳款明細。
(六)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扣款: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請納稅義務人於5月31日24時前預留應納稅款,6月3日將由轉帳機構直接扣款。
如有疑問,歡迎向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承辦人員洽詢,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9-04-29
新聞分類: 地方生活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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